PIF 罰則:沒有 PIF 會怎樣?罰款最高100 萬、罰的是誰

目錄

PIF 罰則:化粧品沒有完成產品登錄與建立 PIF 就上架、贈送或提供試用,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 23 條處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,情節重大還可能停業、廢止登記。

沒有 PIF 會怎樣、PIF 罰款實際罰多少、罰的是公司還是負責人,接下來我們將依條文與地方衛生局的裁罰基準為你整理。

PIF 罰則:沒有 PIF 會怎樣?這幾件事比 PIF 罰款更嚴重!

會被罰,而且不只罰錢。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要求業者在化粧品「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 PIF,違反者依第 23 條處罰。

沒有 PIF 會怎樣:罰鍰、回收、撤銷、禁賣,甚至公布品牌名稱
沒有 PIF 會怎樣:罰鍰、回收、撤銷、禁賣,甚至公布品牌名稱

沒有 PIF 可能面對的後果整理如下:

後果內容法源
罰鍰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第 23 條第 1 項
按次處罰沒改善可以一罰再罰第 23 條第 1 項
禁止販售該產品不得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第 16 條
回收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,須通知販賣業者並回收市售品第 17 條
公布名稱主管機關得公布業者名稱、地址、商品及違法情形第 25 條
停業、歇業情節重大者處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業,或令其歇業第 23 條第 1 項
廢止登記廢止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第 23 條第 1 項
撤銷登錄撤銷或廢止該產品登錄,一年內不得再辦理該產品登錄第 23 條第 2 項
沒有 PIF 的法定後果一覽(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)

PIF 罰則分三種:沒建、造假、建不全,只有一種會先給改正機會

pif-penalty-types
PIF 違規分成 3 種情況:沒建檔、資料造假、建立不齊全

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 23 條第 1 項把 PIF 相關違規拆成三款:

情況條款會不會先給改正期
完全沒建 PIF 或沒做產品登錄,產品已經在賣第 1 款不會,條文上可直接處罰
有建檔或登錄,但資料不實(配方、檢驗、製造場所與實際不符)第 2 款不會,條文上可直接處罰
有建檔,但項目、內容、變更、保存方式、期限或地點不符規定第 3 款會,主管機關「得令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」才罰
PIF 違規對照表

PIF 罰款實際會罰多少?看衛生局的裁罰基準

PIF 罰款介於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,實際金額須依違規情節及主管機關適用的裁罰基準判斷。

台北市和屏東縣訂有明確的「裁罰基準」,把 1 萬到 100 萬的 PIF 罰緩拆成依違規次數遞增的金額。以下整理台北、屏東兩個縣市公開對第 23 條的罰款級距:

pif-penalty-fines
臺北市衛生局 PIF 罰款級距(各縣市標準不同,實際結果依主管機關裁定為準)
違規次數臺北市衛生局屏東縣政府
第 1 次1 萬~5 萬元1 萬元
第 2 次3 萬~10 萬元2 萬元
第 3 次5 萬~15 萬元3 萬元
第 4 次10 萬~20 萬元6 萬元
第 5 次15 萬~25 萬元10 萬元
第 6 次20 萬~30 萬元20 萬元
第 7 次25 萬~40 萬元30 萬元
第 8 次30 萬~60 萬元60 萬元
第 9 次35 萬~80 萬元—
第 10 次40 萬~100 萬元—
PIF 罰款級距

但有三種情況會讓金額往上跳:

  • 累犯次數:臺北市基準規定,違規次數是從本次裁處日往前回溯一年內、同項經裁罰並送達的次數
  • 主管機關裁量:《行政罰法》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,裁處罰鍰要審酌違規行為應受責難程度、所生影響、因違規所得利益,並得考量受罰者資力
  • 違規得利:100 萬不是絕對天花板!《行政罰法》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,因違規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時,得在所得利益範圍內加重,不受 100 萬元的限制

參考資料:
臺北市衛生局處理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(108/9/20)
屏東縣政府處理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案件裁罰基準(108/10/31)

PIF 罰則罰的是誰?除了公司,負責人也可能被併罰

PIF 罰則主要罰的是品牌方與進口商,但負責人個人也可能一起被罰:

  • 義務人:建立 PIF 的義務在「一定規模的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」,也就是品牌商(含委託代工的品牌)與進口商。
  • 負責人:《行政罰法》第 15 條規定,公司的董事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致公司違規,本身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,應並受同一規定的罰鍰,上限 100 萬元。(但該行為人所得利益超過 100 萬元時,可以在所得利益範圍內裁處。)
  • 販賣業者:第 3 條的「化粧品業者」包含以販賣化粧品為營業者。PIF 義務不在單純進貨轉賣的店家身上,但第 16 條禁止化粧品業者販賣違規化粧品,違反者另依第 23 條第 1 項第 12 款處罰

PIF 罰鍰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,也就是各地衛生局處理;撤銷或廢止產品登錄則由中央的衛福部判定。

PIF 稽查怎麼發生?查核前 7 天會先通知

PIF 稽查不會毫無預警。《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》第 8 條規定,PIF 要存放在產品標示的製造或輸入業者地址,主管機關派員查核時,原則上應於 7 日前通知,只有情況緊急或為公共利益必要時例外。

除了主動稽查,違規也常在別的案件裡被牽出來。例如:衛生局市場抽查時先發現外包裝「標籤標示不符規定」,約談陳述時才牽連查出產品「未做產品登錄」。

還有 PIF 緩衝期嗎?

沒有了。食藥署表示,PIF 制度在 108 年就已公告,並自 113 年 7 月起依產品種類分三階段實施,已給業者至少 5 年的緩衝準備期;2026 年 7 月 1 日第三階段上路後,除免辦工廠登記場所生產的固態手工香皂外,其餘化粧品都已納入法規管理。

在 2026 年 7 月 1 日前就上市的舊品也不例外,法律看的是新制生效後你是否還在供應、販賣、陳列或提供試用。

被通知沒有 PIF,這 4 件事馬上就要做!

先停賣,再補件,順序不能反!收到衛生局通知或查核預告時,建議依序處理:

  1. 先下架問題品項:沒有 PIF 的產品繼續供應、陳列或提供試用,會另外落入第 23 條第 1 項第 12 款,官網、電商、團購、試用品都要一起收
  2. 補齊登錄與 PIF:第 4 條第 1 項要求的是登錄與建檔兩件事,缺一不可;安全性評估必須由合格的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署
  3. 在期限內完成改正:已建立 PIF,但項目、內容或保存等不符規定者,主管機關會先令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才處罰。收到通知後,務必依要求在期限內補正。
  4. 核對檔案與登錄一致:配方、製造場所、成分含量在 PIF、登錄資料與外包裝之間要一致,對不上可能被認定為第 2 款的資料不實
pif-penalty-steps
圓安生技化妝品研發實驗桌

PIF 建置・SA 簽署・ODM 代工

立即打造專屬化妝品

從配方、GMP 製造到 PIF 檢驗與 SA 簽署一站完成, 讓品牌從打樣到上架,法規文件同步備齊。

PIF 建置、健檢找圓安


PIF 罰則常見問題

PIF 開罰了嗎?

罰則從各階段實施日起就已生效,2026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到所有一般化粧品(免辦工廠登記場所生產的固態手工香皂除外)。
與登錄相關的裁罰早就在執行,例如高雄市衛生局 2025 年就查獲 63 件違法販售化粧品,裁罰 99 萬 5 千元,其中就包括未登錄轉賣案件。

化妝品未登錄會有哪些罰則?

罰則與沒有 PIF 相同。產品登錄與建立 PIF 同屬第 4 條第 1 項的義務,未完成登錄一樣依第 23 條第 1 項第 1 款處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;登錄資料不實則適用第 2 款。臺北市衛生局裁罰基準也把「未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」列為同一個違反事件,適用同一套級距。

沒有PIF 可以販售嗎?

不可以。第 4 條第 1 項要求在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登錄與建檔,第 16 條更明定違規化粧品不得販售。

已經在賣的舊品沒有 PIF,會被罰款嗎?

會。義務觸發點是「供應、販賣、陳列或提供試用」這些行為,不是產品第一次上市的日期,所以 2026 年 7 月 1 日後還在架上的舊品,一樣要有 PIF。

結論:PIF 罰則的代價不只是罰款!

被查到沒有 PIF,產品當下就不能再賣。

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,違規產品不得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陳列或提供試用,繼續上架就是另一個違規;並且還可以「按次處罰」,再犯級距就往上跳;情節重大者恐怕還得面臨停業、廢止登記、公布業者名稱,產品一年內不能重新登錄,負責人也可能個人被併罰。

現在就把品項分成兩堆:完全沒建的立刻下架補建,還沒補齊的現在就補齊,不要等衛生局通知限期才改正!

圓安生技公司大廳 YUAN AN 企業識別牆

PIF 建置・SA 簽署・ODM 代工

立即打造專屬化妝品

從配方、GMP 製造到 PIF 檢驗與 SA 簽署一站完成, 讓品牌從打樣到上架,法規文件同步備齊。

PIF 建置、健檢找圓安


延伸閱讀